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干部隊伍組織建設,提高學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務的能力,充分發揮各級學生組織和學生干部在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、加強教育管理、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、創建先進集體、建設良好校風、學風等工作中的作用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學生干部
學生干部隊伍是聯系學校和廣大學生的紐帶和橋梁,在黨委(黨總支、
直屬黨支部)領導下、學院學生工作處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。
學生干部是指在學生中擔任:
1、黨組織中的委員、小組長等。
2、校團委委員,校學生會的成員;系團總支委員、系學生會成員;班級兩委成員;寢室長。
3、校學生自律監察委員會委員,校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委員,校園文
明創建委員會成員及有關部門的助理管理員。
4、校廣播站、各學生團體的主要負責人。
5、其他經學生主管部門認可的學生干部。
二、選拔學生干部的條件
選拔學生干部必須進行全面考核,具體條件是:
1.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質。
2.品行端正。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道德水準, 誠實守信, 遵紀守法,自覺貫徹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,在學習、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帶頭作用。
3.學習認真,勤奮刻苦,嚴格執行教學環節的各項要求,學習成績排名不低于專業(班級)半數或平均分達到75分以上。
4.集體觀念和工作責任心強,具有奉獻精神;善于聯系同學,熱心學生工作,謙虛謹慎、熱情服務同學。
5.有一定的組織、協調能力和工作特長,勇于開拓創新。
三、學生干部的選拔
1.學生干部的選拔要在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前提下,采取推薦、自薦等不同形式,產生候選人,通過民主選舉產生。班級學生干部由班主任或輔導員組織選舉,班級學生干部產生確定后報學生處備案;學院級的學生干部由學院學生工作處組織選舉與聘任。
產生的學生干部要公示一周公示,無異議后,下達聘任文件。
2.各級團委、團支部委員的選拔按照《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》、各級學生會的選拔按照《全國學聯章程》有關規定進行。
3.學生干部實行任期制,每屆任期一年,可連選連任。
4.在特殊情況下,因工作需要,學生干部也可由組織任命或競聘等形式產生。對于新建集體,第一學期學生干部可由組織任命,也可以由選舉產生。
四、學生干部的培養和教育
1. 培養教育的途徑
(1)對學生干部要堅持“在使用中培養,在培養中提高"的原則,鼓勵學生干部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好工作,信任學生干部,恰當使用學生干部。在明確各級學生干部職責的基礎上,讓學生干部在學生的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務”中發揮積極 作用。
(2)依托黨、團組織對學生干部進行培訓,建立正規的培訓制度,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學生干部培訓班。
(3)定期舉行學生干部的工作經驗交流,提高學生干部的工作能力。鼓勵學生干部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進行理論探討和工作創新。
(4)各級團學組織要關心學生干部的工作(含學習)和生活,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,積極為他們的成長和成才創造條件。
(5)積極組織學生干部參加青年志愿者行動和社會實踐活動,使其在實踐中鍛煉成長。
(6)組織“推優”。通過各級“推優”工作,把表現好、工作成績顯著、具有培養前途的學生干部分批送到校內團校、黨校參加學習。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干部推薦入黨。
2.培養教育的內容
(1)綜合素質的培養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、業務技能素質、身心素質等。
(2)職責教育及工作方法的培養。加強對學生干部的職責教育,明確學生干部課業學習和工作的關系;培養學生干部掌握科學的工作方法,自覺和維護學校的教學秩序與工作秩序;引導學生干部樹立大局意識,做好師生間的橋梁和紐帶,增進師生間的理解和溝通。
(3)學生干部開展一切活動必須在國家法律范圍內、在學校規章制度范圍內進行。
3.學生干部分管自身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,并在每學期工作開始前制定本學期工作計劃,學期末做出書面工作總結,上交主管部門審核存檔。
五、學生干部的考核
學生干部考核工作實行分級負責,“誰主管、誰考核”,每學期考核一次,在新學期開學后三周內完成,由學院學工處負責組織實施。考核內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績四個方面。考核評定等級分為優秀、良好、稱職、不稱職四個等級。優秀占20%左右,良好占30%左右??己饲闆r載入檔案。
學生干部考核與學生干部評優、推薦入黨、綜合素質測評得分掛鉤。學生干部考核為“不稱職”即免去其職務;在任職內因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者,一律免去其學生干部職務;學生干部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,或出現工作事故,由主管部門予以免職。
六、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。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。